河南青年报

荥阳市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11月15日)(荥阳市管控区多少天可以解除)

2023-03-27 05:03:50 | 作者: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8个)

  1.索河街道索河湾社区索河湾一期24号楼1单元

  2.京城路街道腾飞街社区都市经典小区1号楼4单元

  3.豫龙镇槐西村锦龙华苑B2号楼1单元

  4.豫龙镇宁山社区大溪地7号院27号楼2单元

  5.豫龙镇宁山社区大溪地9号院21号楼2单元

  6.豫龙镇宁山社区大溪地10号院22号楼1单元

  7.豫龙镇宁山社区大溪地15号院1号楼1单元

  8.豫龙镇宁山社区大溪地15号院1号楼2单元

  高风险区由所属村(社区)负责,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4个)

  1.索河街道政法社区兴隆街小区3号楼1单元

  2.京城路街道大海寺路社区金都花苑楼

  3.京城路街道腾飞街社区永泰怡景园7号楼1单元

  4.京城路街道百合路社区鑫源小区3号楼2单元

  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后同时解除封控措施,低风险区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以上区域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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